日前,廣西瓶裝飲用水行業協會在媒體發出公告,公布廣西6個廠家共7個品牌的桶裝飲用水抽檢不合格。這幾家工廠負責人簽發“聯合聲明”,指出他們遭遇了“潛規則”,是因不交“保護費”所致。

飲用水產品抽檢怎成收“保護費”良機
令人震撼的是,廣西水協某工作人員竟明目張膽地打電話,要求被“檢出不合格”的廠家如果是會員企業,只要交3000元和一份整改報告就可過關;如果不是會員企業,則要交5000元才能“擺平”。
協會中個別人員的敲詐勒索,因生產廠家篤信自己的產品質量未能得逞。但令人不安的是,有哪些不合格產品,卻因繳納了“保護費”,而在市場中風行無阻。兩年前,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張樹森因犯受賄罪落馬,他曾深諳此道,為了5萬元,就讓假藥進入遼寧大地。
產品抽檢怎成了收“保護費”的良機?原因大同小異,就在于一些產品質量監管的職權部門,其權力沒有受到約束,貪腐分子才會利用監管大權或放行不合格產品,或去訛詐產品質量過關的企業。只有加強對監管部門的監管,同時鼓勵更多廠家像廣西這幾家水廠一樣,敢于逆“潛規則”而行,頂住濫權者“淫威”,揭發舉報,才能逐漸肅清監管環境,確保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