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中國的凈水人,必須要知道的大事,絕不含糊!這是法律法規,這是硬性的規定!
:不會吧!
:怎么不會,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事實,凈水這個圈子,只會越來越規范,越來越嚴格!
:那個,那個你......還敢再忽悠嗎?
(一)先說說處罰那些事
:這事絕不是忽悠,而是事實!我們的大都市上海,已經開始實施了,不信你看:
上海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未取得衛生許可批準文件或者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規范要求的涉水產品。
:大家注意了,看看要求,不單單是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也是強制要求,如果我們最貴的上帝-客戶買個一臺沒有衛生批件的凈水產品,你要恭喜他-他中獎了!因為買了他也不能用。
:為什么呢?
:因為用了,他要接受處罰!
:怎么處罰呢?
上海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明文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由衛生計生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罰款錢雖說不多,那也是錢呀!關鍵更重要的是,還要通報公示呀!
(二)再說說法規依據那些事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本法于1996年7月9日以建設部,衛生部令第53號發布 并于2016年4月17日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31號修訂)
上海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13號《上海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2月11日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執行)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衛生部頒發,2001年10月1日施行)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國家衛生計生委頒發,2013年10月1日施行)
(三)再說說衛生批件硬性要求那些事
明文規定,您還敢購買使用無衛生批件的產品嗎?

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生產和銷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無批準文件前的產品。
涉水產品的標簽不是你想咋樣就咋樣?
涉水產品標簽應當標注以下內容:產品名稱、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號、生產企業信息(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產品執行標準號、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注意事項和/或警示用語、主要技術參數。
涉水產品說明書更加規范大家都要仔細看看!
涉水產品說明書應當標注以下內容:產品名稱、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號、生產企業信息(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產品執行標準號、產品功能、使用范圍、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主要技術參數。
涉水產品明令禁止夸大宣傳!
酸性水,堿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等純屬大忽悠,根本不存在,不管你信不信,法律規范就是沒有!
明確告訴你,國內有很多很多這樣的假洋鬼子!
進口水質處理器整機取得衛生許可批件,實際按濾筒,濾芯,濾料分別進口,并在國內進行灌裝操作的行為,也屬于生產無批件涉水產品。
凈水無小事,安全第一位;
喝的放心,過得舒心;
千萬不要拿規范不當回事,遲早會讓你占了小便宜,吃了大虧!